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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06   浏览次数:

       2021年端午、中秋两节期间,省纪委监委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纠治“四风”监督检查,并将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进行交办督办。现将其中6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株洲市财政局企业科科长郭永清违规虚报套取差旅费问题。2019年至2021年,郭永清多次授意下属违规虚报差旅费5340元,用于违规发放企业科干部职工及家属慰问金。郭永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2.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套取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4月至9月,易俗河镇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曾麒多次安排下属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共计3.6万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等支出;2019年8月至2021年2月,易俗河镇经发办主任肖锋采取虚列或虚增办公费、印刷费、租车费用等方式开具发票,经时任副镇长楚放军、镇党委委员胡勇审批,套取财政资金共计22.08万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公款吃喝等开支。肖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曾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胡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楚放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3.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罗薇薇、杨邵江在私人用餐中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的问题。2021年5月11日,罗薇薇私人用餐消费316元,以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开具发票;6月7日,杨邵江私人用餐消费315元,以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开具发票。罗薇薇、杨邵江因违反《省纪委监委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第五条“严禁在私人用餐中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名义开具发票”之规定,均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4.岳阳巿城巿建设档案馆馆长龚迎军违规配备办公用房的问题。龚迎军所在办公室登记为2人办公,面积13.721平方米,但其中1人长期在声像设备工作间处理业务,事实上由龚迎军一个人使用。龚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永州市零陵区原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人员蒋华北、李尊违规虚报套取租车费问题。2019年至2021年,蒋华北、李尊2人利用职务便利,分别虚报套取租车费2590元、3387元,并占为己有。蒋华北、李尊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6.娄底市娄星区乐坪街道办事处政协联工委原主任卢湖江违规中餐饮酒的问题。2021年6月9日,明察暗访组在娄星区乐坪街道办公室打击电信诈骗会议现场发现卢湖江存在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经查,卢湖江在明知自己下午需参会的情况下,中餐仍和家人聚餐饮酒。卢湖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纠治“四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纠治“四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既有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新变种,也有违规套取公款私分滥发、违规中餐饮酒、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三令五申而又禁而不绝的老问题,绝不能掉以轻心,也绝不能松劲懈怠。

  通报强调,2022年元旦在即、春节将近,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模范带头执行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意见》精神,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坚决抵制铺张浪费、奢侈挥霍,坚持勤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政治自觉,始终保持全面从严的主基调,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严查“节日腐败”,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加重处理,对隐形变异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以优良作风凝聚起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谋复兴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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