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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3   浏览次数:

       日前,岳阳市纪委监委对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平江县龙门镇原党委委员吴丰林醉驾问题。2022年4月7日,吴丰林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吴丰林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6.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检察机关认定吴丰林犯罪事实轻微,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22年9月,吴丰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2.岳阳县畜牧水产服务发展中心国营中洲渔场原党总支副书记、副场长郭雄波醉驾问题。2022年1月11日,郭雄波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郭雄波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检察机关认定郭雄波犯罪事实轻微,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22年11月,郭雄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湘阴县财政局干部郭学军醉驾问题。2022年9月8日,郭学军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郭学军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7.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检察机关认定郭学军犯罪事实轻微,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22年12月,郭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4.岳阳开放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主任蒋芃酒驾问题。2018年2月27日,蒋芃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2月9日,蒋芃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蒋芃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拘留五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10月,蒋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汨罗市汨罗镇政府干部陈江酒驾问题。2020年9月20日,陈江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2月24日,陈江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陈江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9.4mg/100ml,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9月,陈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岳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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